2018长沙市天心区小学秋季新生报名操作指南
一、基本注意事项
二、天心区2018年招生工作相关事项(详细)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为适龄儿童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规范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天心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小学招生
(一)区属公办小学按照“公示学区、划片免试、网络报名、分批录取”的原则招生。区属公办寄宿制小学、民办小学和和子弟小学按照“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原则招生。
(二)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2018级小学新生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如该校招生人数不足35人,新生入学年龄可放宽至2012年10月31日。
(三)区属公办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天心区2018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标示的学区和楼盘进行招生;区属公办寄宿制小学和民办小学应主要招收天心区户籍生源。民办小学和子弟小学招生非长沙城区生源的,必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出”后方可跨区域招生。
(四)辖区内各小学根据本校设计容量和自身情况,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2018级开班计划数报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班计划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得再作更改。
(五)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4月1日至15日,是“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受理2018年报名工作时间,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rxbm.csedu.gov.cn/。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微信端二维码家长关注“长沙教育服务平台”的微信公众号报名后,请勿解除关注,以免错过系统发送的相关通知消息。
网络报名截止后,各小学根据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网络平台,汇总统计各类别报名人数和情况。对网络自动审核通过的,可视为报名成功。对网络审核为待定的,各小学要于5月5日前通过报名系统向家长发出信息,请家长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好报名表,于5月26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资格确认。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时,各小学应积极邀请属地公安机关民警和家长代表一同在现场进行资料审核。
6月上旬,各小学将新生登记报名资料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6月下旬,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馈新生登记报名资料审核意见后,各小学方可按批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各区属公办小学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生源排序
1、有户有房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天心区户籍和房产,但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
(1)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起,就落户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家人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校学区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或自建房、安置房等,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2)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天心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本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心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在天心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至本校学区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
(1)适龄儿童户籍在天心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虽有产权房,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外)祖父、母产权房内。凭全家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查询资料和产权房未实际居住证明,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在本类人员中优先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天心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合法居住,凭全家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查询资料,一方家长的学区内居住证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材料,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其他情况说明
富余生源分配办法
各公办小学应尽量确保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确因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将富余生源情况于7月1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将按照《关于印发天心区公办小学新生富余生源调剂分流工作办法(试行)》(天教发[2017]49号)》,组织富余生源家长以填报分流志愿形式进行安排入学。
外国籍适龄儿童入学
2017年3月20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颁发了《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第42号令),并同时废止了教育部1999年7月21日发布的《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4号令)。在我省相关配套政策未出台之前,各学校仍不能接收外国籍学生,由长沙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残障儿童入学
持有视力、语言听力、智力残疾证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但其法定监护人要求就近入学到学区学校随班就读的,各学校不得拒绝。
查验入学儿童预防接种
根据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查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天卫政发[2013]30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需到报名学校所属预防接种门诊机构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凭查验证明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各小学要督促未全程接种疫苗的儿童及时补种。
楼盘学区安排解读
对已竣工、售完,且规划户数在 1250 户以下的楼盘,一律由学校直接按学区安排就读。对尚未竣工或规划户数在 1250 户以上,且未在区教育局申报学位和登记备案的新建楼盘小区,一律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调剂安排业主子女入学就读。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二手房学区指标解读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可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调剂安排入学就读。
共有不动产权学区指标解读
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居住证和养老保险积分制政策解读
对入学条件欠缺的无房无户类人员子女,2018年继续实行居住证和养老保险积分制政策,办理居住证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一个月各计1分,在班额、学位范围内,依分数高低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政策解读
符合《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政联[2016]39号)和《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优待政策的,凭相关部门和区教育局认定优待资格证明材料入学。
02 初中招生
(一)公办初中按照多校划片、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提前为每所小学划定两所或以上的初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微机派位计划,统一举行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高新区继续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招生方式进行)。
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拥有配套小区内固定房产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在其房产对应配套建设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配套入学的招生方式提前录取。配套初中学位有富余时,富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多校划片方式招生,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已通过市教育局审批,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公办初中须于4月10日前,上报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到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审定。4月20日前,学校对外公布经审定后的本校特长招生实施方案。4月20-26日,接受新生报名和进行专业测试。凡被公办初中录取的特长生,必须与招生学校签订《特长招生承诺书》,特长生不再参加微机派位,不再参加任何学校的招生录取。初中学校根据签订的《特长招生承诺书》,将信息录入“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便于及时核对和系统查重。4月28日前,初中学校通过“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打印《2018年长沙市城区初中学校特长招生汇总名单》,连同《特长招生承诺书》(另一份学校留存)一起上报市教育局。
(三)民办初中和子弟初中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5月14-15日,上报提前招生数据和名册到区、市教育局。4月20-26日和7月3-8日,是民办初中和子弟初中自主招生时间。
(四)配套生招生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文件执行,严把资格认定关。4月20-26日,由家长提供全套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配套初中进行现场验证和复核手续;4月27-30日,配套初中学校将学生资料报送至区教育局;5月10-15日,市、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查组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的,学生以配套入学方式提前录取。
(五)双盲子女、行动困难(含下肢残疾、视力残疾、脑瘫、精神性疾病等)的残疾儿童由家长填妥《长沙市双盲子女、残疾儿童毕业就近分配申请表》,于5月20日前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其资料后,可在微机派位前就近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
(六)因住房搬迁需跨行政区或学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5日之前登陆“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5月2-4日,由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和学生全国学籍证明打印件到长沙广播电视大学(芙蓉区蔡锷中路顺星桥48号)办理跨区或外地回长资格复核手续,统一参加微机派位。
(七)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微机派位的外地回长学生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到对应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调剂安排入学。
03 工作要求
(一)根据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区实际情况,各小学2018学生班额标准为45人,初中2018级学生班额标准为50人,幼幼寄宿制学校2018级学生班额不得超过40人。
(二)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长沙市教育局、长沙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联[2016]39号)文件精神办理。
(三)在同等条件下,配套楼盘业主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招生。要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欺骗和强制手段招揽生源,不得提前启动招生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学生填报其他学校或者强制学生放弃公办学校微机派位机会,任何学校不得违规签订协议,超计划招生。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提前招生的学生,只能与一所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签订《招生承诺书》。
(五)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与任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教育咨询机构举办或变相举办招生考试;严禁将“奥赛”与招生挂钩。对违规接收的择校生,区教育局将不注册学籍,不拨付公用经费,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2018年小升初微机派位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6日。小学毕业监测时间为6月17日。五区公办初中学校微机派位时间为6月30日。初中新生入学分班考试时间为8月20日。
(七)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区属高中的生源输送工作。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2A4B—4A2B之间的学生就读天心一中的比例达65%以上(明德启南中学达55%以上)。
附件1:长沙市双盲子女、残疾儿童毕业就近分配申请表.docx
附件2:2018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跨区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查验天心区各小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接种点情况表.docx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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