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2016年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已经确定,具体如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德智教育网。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
2015年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及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参加自治区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3名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等情形的应届毕业考生,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被予以资格认定,可具备应届毕业当年高考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